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冯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应听证尽听证”的办案要求,深化党史学习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的刚性和社会影响力,真正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8月13日,桂阳县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在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此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桂阳县盲道治理、无障碍停车位建设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副检察长房星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龚茂湘、县政协委员张慧荣、县人民监督员吴元璋3位听证人员参会听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陈伟伟、执法监督股负责人陈晖、鹿峰市容执法队队长李承峰、龙潭市容执法队副队长刘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张德荣、图审中心主任曹正国、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周桂萍、眼障人士代表欧阳增猛等人参加。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场
据统计,桂阳县有32252名残疾人,为保护残障人士出行安全,守护残障人士群体利益,根据省、市检察院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安排部署,桂阳县院开展了盲道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3月以来,检察干警深入眼障人士、肢障人士等人群走访了解后,重点排查了辖区内商业区、住宅区等周边人流密集地段,全面排查盲道是否存在被占用、中断,有无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等情况。经现场调查发现,城区内部分道路存在盲道设置不规范、铺设盲道不连续、盲道被阻断等情形,车辆占用盲道多发,未依法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对残障人士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增强公益效果和扩大影响,结合调查情况,桂阳县院就盲道治理、无障碍停车位建设等问题举行了公开听证会。

检察人员走访眼障人士
听证会上,第五检察部主任冯辉通过多媒体设备向参会人员展示了一幅幅标明时间地点的实景照片,并就调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建议内容等方面做了释法说理。三位听证员围绕盲道设置不规范、车辆违法占用盲道、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认为行政机关确实存在管理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违法占用盲道行为、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等问题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针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听证员意见,桂阳县院向两家职能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对盲道被损毁、占用、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加强治理。被建议单位当场签收,均表示认可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将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检察机关。

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密切关注盲道、无障碍停车位整改效果,并对辖区内盲道使用、无障碍停车位建设情况不定时抽查。下一步,桂阳县院以此次听证会为抓手,继续按照省、市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活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作用,强化法治宣传效果,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检察官普法:
公益诉讼,就是对法律法规范围内,比如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从公益诉讼办案实践看,听证不仅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及时、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处理决定,增强检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利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形成公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责编:刘建军
来源:法制周报









